上海荷公馆怎么样?
第一次在知乎发文章 之前一直只是知乎小透明 先交代背景,2016年3月入职荷公馆,成为第一批员工;2016.5-2016.8担任前厅主管一职;2017年2月中式部离职;2016年和2017年的工资和分红都正常领取(因一些原因,中间曾回过公司两次,但都只是短暂探望);2017年底,公司股东变更,法人更换!2018年初,得知公司经营不善,开始拖欠员工工资及借款!
2017年年底因为要还房贷,急用钱,所以向公司借款5万元,打了借条,约定2018年春节前(2018.2.14前)归还,到期未还,从2018年2月15日开始计息!(有借条为证)期间(2018.4月份左右)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组织协商,确认了还款计划,并制作了《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中约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付款期限和方法、违约责任等。其中第四条明确约定了“如乙方(即借款人)逾期或不足额偿还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欠款总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以及“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均由乙方全额承担”!
2018年8月初,接到法院通知,被告知公司起诉了,要求我还款!我随即致电公司法人,其认可了这份《调解协议》,并说已经报案,是前老板卷款逃跑,现在没钱,让法院处理我的房子!我随后到派出所报了案!
2018年9月底,收到法院裁定书,以证据不足,怀疑借贷关系存在为由,驳回起诉!同时,收到了来自不同法院的多份法律文书,都是同样的理由——证据不足! 我随即再次到派出所报案,警察核实后告诉我,对方可能涉及刑事犯罪,让我走民事诉讼程序!我也只能另寻他法!
后来咨询法律人士,被告知可按照合同诈骗立案追究公司刑事责任!于是,我搜集了一堆材料,于2018年11月底,前往当地检察院提请监督申请!
2019年1月底,接到检察院电话,通知我可以提起了民事再审申请!随后拿到民事再审申请书,才知道是法院依再审申请人的申请,裁定对我进行司法拘留15日!
2019年2月中旬,收到法院传票,被告知案件正在二审审理过程中!而我收到的再审申请材料显示,该案已经进入审查阶段,预计不久将会开庭审理! 我的诉求一直是追回剩余借款本息,并且由于对方违约,依据合同约定,利息应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