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到底还能维持多久?
从1978年改革开放至今四十多年,我国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就,对世界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开放程度的加大,我国所面临的各种风险也前所未有地增长着。如何有效应对这些风险、确保国家的稳定和发展,是一个需要深入思考和研究的重要课题。而财政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组成部分,在防范化解风险中必然扮演重要角色。 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历史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这个目标的实现与否,关系到我们党执政的合法性和公信力,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当然也关系到我们国家能否长治久安。
从国际形势来看,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全球经济增长乏力,逆全球化思潮涌动,保护主义、单边主义盛行。我们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更加复杂,风险挑战更为严峻。
从国内形势来看,经过40多年的发展,我国进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同时,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很突出,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仍然较大;收入分配差距较为显著且存在扩大的趋势,贫富分化现象受到舆论的关注;消费能力不足,内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低,供给结构不能适应需求变化,产能过剩问题依然存在。
在国内外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下,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其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党的工作重心转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上来后,更加需要我们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完成这两个伟大目标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和资金支撑。
一是要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支出效率,让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我们要坚持预算的公平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把加强宏观调控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科学的财政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措施,保证宏观经济总体平稳、可持续发展。
二是要大力强化税收征管,增强税法执行力和税务监管效能,严厉打击偷逃骗抗税行为,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夯实税收收入规模和质量的双基础。
三是要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健全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深化税收制度改革,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四是要完善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明确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推进市县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
五是要加快国开行、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步伐,引导金融资源投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发挥好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作用。 总之,只有充分发挥财政的基石作用,不断增强国力,夯实国力基础,我国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风险,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