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保能在北京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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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用的,但是要符合以下条件: 在当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且正常参保,并在异地急诊住院; 就医的医院是指定医院(名单在天津社保网站上有); 属于急症的情况,比如外伤、中毒、食物卡在嗓子眼等。 如果不是以上三种情况,则需要回参保地报销。 关于异地就医的具体操作如下: 在当地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有以下四种情况的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转外就医:因病情需要,需转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异地安置退休: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迁入户口;异地长期居住:异地长期居住并办理居住证或暂住证的人员;因公出差:外地单位派遣人员因工作原因异地住宿发生的医疗行为。

以上四种情况都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到所属经办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具体材料包括: (一)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二)参保人员本人名下银行卡复印件,用于报销时核对信息。如为老年证或特殊病证的还需提供: (三)办理转诊转院及异地居住的需提供: (四)因工伤住院的需提供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的《天津市工伤保险住院通知书》。由单位提交上述材料到所属经办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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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市就医定点机构住院的,应于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家属、单位专管员将就医地点、住院证、医保IC卡等材料报市医保中心登记备案。未及时备案的,不享受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住院出院时,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现金支付,个人不负担的医疗费用由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与北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协议规定处理。

在北京市就医定点和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购药,应持由市内协议管理定点机构出具的转诊单和医保IC卡就诊治药,市内定点机构一次转诊有效期为7天,7天内可以在北京同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其医疗费用凭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费用单据、处方、清单等材料到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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