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自行发起众筹?
首先,根据我国的现有法律,企业是没有资格发动众筹的。 众筹在我国还属于一个新生事物,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还在逐步完善中。目前国内比较认可和权威的众筹立法,来自于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及2015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在这两则文件中,虽然都提到了“众筹”,但是定义却有所区别。 前者所定义的“众筹”是指出于“集资目的”“通过互联网平台”向不特定对象发出融资需求信息,并且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回报;后者中所指的“众筹”则是依据我国现行银行监管要求,以借贷关系为基础而产生的网络借款模式。
虽然定义不同,但两者都有一个共同的前提——企业(主体)是不能直接发行债券来融资或者开展众筹活动。 如果要进行筹资,要么去申请金融机构的贷款,要么就走民间借贷的路子,当然这两个途径都不是企业想要的结果。 其实,很多的企业主都有通过众筹方式来获得创业资金的愿望,但是又受到限制。那该怎么办呢?
其实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公司分红的办法来激励核心员工或团队,实现自己的创业梦想。 也就是说在合法的前提下,把公司的股份分割出让给核心员工,实现让员工成为公司股东的目的;或者设定一定的条件,让核心员工拥有一定比例的分红权,而不需要得到股份的增持。这种方式不仅满足了员工的激励愿望,同时也达到了企业的融资目的,可谓是一举多得。
当然,这样的安排也要讲究方法和程序,否则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具体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者协议的方式进行约定,对决策、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