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在还是强制结汇?
强制结汇制(或称法定结汇制),是指外汇管制国度实行的以人民币为唯一合法货币的制度。国际结算中的支付清算必须以人民币进行。在强制结汇制下,除法律特殊规定以外,任何境内个人或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都不得以其他外币计值货币存在、交易及清偿其债务。 我国于1949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货币兑换章程》,开始实行限制和约束汇率浮动、强制结汇制的监管制度;1950 年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管理。目前这两部法案均被修订过多次,但主要精神仍在有效执行中。 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前,我国的涉外资金管理办法相当严格,不仅对外贸易需用外汇的商品或服务实行进出口补贴价格管理办法,而且对外贸企业收购出口产品所得的外汇收入也严加控制。外贸企业需要使用外汇购进的原材料、零部件等,必须先报送申请计划,经国家批准后方可到银行购买。至于非贸易项下的外汇收入,如华侨、外籍华人、外国友人的捐赠、投资利润、稿酬和其他专利权费等,也必须按规定缴纳10%的留成或全额上缴国家。这些严格的管理措施保证了我国政府对外汇的有效控制和合理利用。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的外汇管理制度进行了相应的改革,从以前的集中管理和审批制度逐渐过渡到中央银行宏观调控、指导和管理,并辅之以适度的行政手段,促使外汇市场发育成熟,交易方式多样,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但是,由于当前国际市场上各类风险不断涌现且呈增无减的态势,加之我国外贸顺差持续扩大,导致国际上要求放宽甚至取消对中国进口商品使用外汇的限制性政策的呼声不断提高。在此背景下,完善和加强外汇管理,特别是强化反洗钱与恐怖融资的外汇监督管理,以确保国家外汇储备的安全和稳步增长,有着十分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