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定义阳台?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对“阳台”的定义是:供人们工作和使用的室外空间。所以,从专业角度来看,阳台就是建筑物室内的延伸,是居住者呼吸新鲜空气、晾晒衣物、摆放盆栽的场所,其设计是否合理关系到居住者的健康、舒适和工作。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阳台的认识远没有达到专业的程度,往往认为阳台就是房屋的主卧或客厅多出来的一个小块区域。如果按此定义,那任何一块能裸露在外面的实体空间都可以称作阳台了,显然这样的定义过于宽泛且缺乏科学性。
我们不妨借鉴国外的相关规定来界定阳台。国外很多国家规定,只有具备结构上作为室内空间承重构件的围护结构,才能称之为阳台。 例如美国住宅设计准则规定:The patio is defined as a level surface which projects from the side or rear walls of a building; it may be roofed but if so must have at least one wall open to the outside.翻译成中文便是:露台是被建筑物侧墙和后墙环抱而形成的水平空间;它可以有顶盖但必须至少有一面外墙向室外开放。
我国台湾地区“建筑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中也指出:7.6.3.8 阳台 一般用作晒台、休闲之用,除应满足承载力要求及构造措施外,尚应注意下列各项: 7.6.3.8.2 当设置围护结构时,至少应保留四侧向外开口。当仅一侧或两侧设墙时,墙的高度不宜小于1.2m。 对阳台的界定也符合我国的国情,并得到了很好的实践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