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多少不算容积?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先知道建筑容积率的定义是什么,所谓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又是指什么。 1)建筑面积:即建筑物外墙外围线围成的各层平面面积之和;
2)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面积;其中: a) 套内使用面积——指住宅套内除墙体厚度以外全部的净面积总和. 计算结果应扣除作为公用建筑空间凸出部分占
用的面积(如楼梯间、电梯机房等),不计入套内建筑面积中. b) 套内墙体面积——指住宅内部各墙面地面构建(包括门、窗)的投影面积. 内墙:指紧贴外墙的隔墙和分户墙.
外墙壁:指外墙的墙面及外墙护面壁砖或贴砖至柱面底部的厚度部分 c) 阳台面积:是原设计封闭式阳台(既经原始建筑规划设计为封闭阳台)的建筑面积,以台基的垂直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建筑面积,其水平投影不计取。非封闭式阳台应按其结构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有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按照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1/2计:有围护结构的按照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若设计为挑廊、晒台上建的建筑物等,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建筑面积;
3)公摊面积:系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它包括: a) 电梯井、管道井、楼梯井、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楼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b) 属于住宅套内所需的给排水、燃气、采暖、通讯、电视等设备间的建筑面积; 注:此处的“成套”指的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独立成套的房屋。而“非成套”房屋则是多层的住宅里一套套相连通的房屋。
c) 应分摊而没有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 上述有关建筑面积的各种计算方法均是基于《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简称"国标")中的规定。各地在实际操作中还根据当地的情况制订了相关的实施细则,比如重庆就制定出台过《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办法》,对国标进行了细化补充和完善。
具体到题主的问题,我们首先要弄清楚开发商所交付给你们的套内建筑面积是否达到了标准,这直接关系到你们是否能够享受到阳台的全部使用权。 在国标当中是这样规定的:
一、全封闭凸阳台全凸:利用凸阳台布置的房屋,当阳台与房间相邻的一侧完全封闭时视为全封闭凸阳台,即三面都算面积;
半凸半凹:阳台与房间相邻的一侧有一边未封闭,则为半凸半凹式阳台。
二、凹阳台、悬挑式阳台如果阳台没有伸出外墙,而是向内凹陷于主体结构内的,称为凹阳台,此时无论是否封闭都要全部计算面积,即四面都算面积; 如果阳台向外悬空并带有一定的支撑结构,这样的阳台被称为悬挑式阳台。按照国标,这种阳台仅在其底板以上的投影面积计算面积。
三、非封闭露台、室外走廊、雨篷、飘板这些不属于阳台范畴的建筑部件如何计算呢? 国标规定:
a) 露台、露天游泳池、水塘、泳池、花架、栏杆、汽车坡道等不能计算建筑面积。
b) 室外走廊、挑廊、雨篷、檐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c) 无围护结构的飘板不计算建筑面积。
d) 有围护结构的飘板,如有顶盖则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如无顶盖且围护结构的高度不超过1.2米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e) 室外楼梯按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